記者10日從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於6月5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許潤龍濫用職權、受賄案。江西省交通運輸廳100餘名處級幹部旁聽了該案庭審。該案庭審持續了近7個小時,將擇日宣判。
  開庭
  許潤龍被控濫用職權和受賄
  6月5日8時30分,江西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許潤龍涉濫用職權收受賄賂一案在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開庭。當日,吉安當地15名全國及省、市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部分市民代表旁聽了庭審。許潤龍的兒子等數名家屬代表也旁聽了庭審。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下半年,江西萬通集團法人代表方華借用浙江登峰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質參與吉蓮高速項目招標。許潤龍明知方華借用其他公司資質參與吉蓮高速項目投標,不符合規定,仍應其請求出面打招呼,幫助其通過資格預審,使得浙江登峰公司中標吉蓮高速BP1標段。該標段建成通車後存在重大缺陷,對缺陷進行返工造價為2460餘萬元。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許潤龍利用擔任江西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在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招標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方華等17人財物總計摺合人民幣1797.136207萬元和美元0.3萬元。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許潤龍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應數罪並罰。
  據介紹,許潤龍在最後陳述時說,作為昔日的省廳領導,現在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深感痛苦,自己辜負了黨組織多年的培養,無顏面對交通運輸系統廣大幹部職工,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現場
  百餘名處級幹部旁聽庭審受教育
  當日,省紀委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組組織廳直屬單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辦和機關處室處級幹部共計100餘人,旁聽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許潤龍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案件的公開庭審,近距離接受警示教育。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最後陳述,讓省交通運輸廳100餘名處級幹部較為清晰地瞭解了許潤龍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的犯罪過程及相關事實。
  “旁聽庭審是很好的廉政教育方式,通過身邊人和身邊事進行警示教育,認識較為直觀,效果較為明顯。”在場幹部均表示,要從許潤龍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讓公權力與個人私利實行“物理隔絕”。
  ■羅彩萍、信息日報記者袁思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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